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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補充說明本市動保園區作業規範第8版

  • 發布單位:動物保護教育園區管理課
  • 資料提供單位:動物保護處

有關本市動保園區作業規範第8版,補充說明如下:
1、園區開放日為每週之星期二、四、五、六、日。
2、園區服務時段為上午09:30~下午16:00。(中午12時~13時,不開放入動物舍參觀)
3、園區服務內容:
開放日:民眾於開放區域參觀及認養、領回寵物及捐贈物資與動物送交、市 民動物屍體火化事宜,另亦接受民眾諮詢服務。
非開放日(休園日):辦理指定動物認養(不開放入動物舍參觀)、領回寵物及捐
贈物資與動物送交、市民動物屍體火化事宜,另亦接受民眾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