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長
綜理處內相關公共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單位動物防疫、動物保護及行政人員。
秘書
襄助處長各項動物防疫及動物保護處內相關公共事務。
技正
襄助處長各項動物防疫及動物保護處內相關公共事務。
一、獸醫公衛課:豬隻傳染病防治輔導與重大疾病監控處置、動物用藥品
二、獸醫行政課:獸醫技術研究與其他有關事項、文書、檔案、事務、出
納、採購、研考、財產管理及不屬於其他各單位事項。
三、獸醫防疫課:草食、家禽類疾病防治輔導與重大疾病監控處置、一般
非犬貓之人為管領動物急難救助及動物疫災統籌窗口等事項。
四、動物保護課:動物保護業務管理、家犬貓狂犬病防疫、實驗動物業務
管理、家犬貓絕育業務管理、動物友善空間、飼主責任教育及動物保
護推廣相關業務。
五、動物管制課:遊蕩犬貓管制與急難救助、無主犬貓絕育、短期多元收
容處置與認養及申請非都市土地設立動物收容所等事項。
六、動物保護教育園區管理課:園區之犬貓收容、認領、認養、絕育、救
傷醫療、管理及生命教育推廣等事項。
七、寵物及產業管理課:特定寵物業業務管理、寵物登記業務管理、寵物
食品業管理、動物展演業務管理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
人事室
辦理本處人事管理業務。
會計室
辦理本處歲計、會計、預算籌編決算及主計相關業務。
收發室
辦理本處文書收發管理、檔案管理、印信等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