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防止人畜共通傳染病之發生,維護公共衛生,保障市民及犬貓生命安全,飼主應每年為家犬貓進行狂犬病預防注射。
實施區域及動物種類:
凡本市轄內所有出生日滿三個月齡之犬貓。
實施辦法:
狂犬病預防注射由本處及市轄內動物醫院共同執行。
家犬貓滿三個月齡者應接受狂犬病預防注射及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經登記及注射後發給登記牌及寵物登記證,登記牌應依規定懸掛犬頸部以資識別。
狂犬病疫苗收費標準:
本處:每隻140元。
動物醫院:每隻200元 (收費請參考本市獸醫師公會之收費標準)。
狂犬病為人畜共通傳染病中很可怕的疾病之一,台灣鄰近國家及大陸均為該病疫區且時有報告發生,為防範狂犬病發生並保障台端家人的生命安全,請每年定期為您的愛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只要飼主定期為所飼養寵物施打狂犬病疫苗,即可大大降低對於飼主的危害,更進一步降低該病傳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