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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林漁牧-如何申請特定寵物業許可證?(0506-20111125-00001)

  • 發布單位:動物保護處
  • 資料提供單位:農業局

一、請申請人填具申請書(申請書可至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官網-便民服務-下載或至動物保護處領用,營業地址之建築物使用執照應為G3類組或店鋪,要先進行商號預查,特約獸醫師或畜牧技師證明文件 (負責人或專任人員領有獸醫師證書或畜牧技師證書者簽具切結書,)繁殖業及買賣業,應檢附委託寵物登記管理辦法所定登記機構辦理登記之契約,或依寵物登記管理辦法受委託為登記機構之證明文件再檢具負責人及專任人員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申請書、建物、土地登記簿謄本、建物平面配置圖及位置圖、飼養或營業場所土地同意使用證明或租賃契約、寵物飼養或營業場所設備說明書、寵物業繁殖及飼養管理規劃書(未申請繁殖項目者免附)、寵物停業、歇業時寵物處理切結書及負責人或專任人員資格證明文件逕向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申辦。

二、申辦對象為經營犬、貓之繁殖、買賣、寄養業者,經審查及現場會勘通過後即可授證,每張許可證收取規費2,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