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申請執業執照但領得獸醫師證書已超過五年,或曾申請執業執照但連續歇業已超過二年,申請執業執照前一年內須先取得繼續教育課程20積分。 2.申請人請先至桃園市獸醫師公會辦理入會後,攜帶獸醫師(佐)證書正本、2吋相片2張、在職證明書及公會會員證書、規費1500元,至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辦理執業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