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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住宅補貼」第一次受理申請公告

  • 發布單位:動物檢診課
  • 資料提供單位:農業局

一、受理申請期間:自109年8月4日(星期二)至8月31日(星期一)止。
二、受理項目及本市計畫戶數如下:
(一)租金補貼:1萬4,167戶。
(二)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693戶。
(三)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365戶。
三、受理申請之機關或單位:
(一)租金補貼:申請人「租賃住宅所在地或欲租屋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
(二)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
四、申請方式:
(一)臨櫃申請: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至本府住宅發展處(桃園區力行路300號)或本市各區公所申請。
(二)掛號郵寄申請:申請文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三)線上申請:採線上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至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提出申請。
五、申請書取得方式及應檢附書件:
(一)從內政部營建署網站專區下載【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網址:https://www.cpami.gov.tw)右側→「重要政策」→「住宅補貼專區」】申請書表。
(二)至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免費索取申請書表。
(三)至本市各區公所免費索取申請書表。
(四)應檢附書件請詳閱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申請書表及問與答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