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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訂定「繩索作業安全指引」一份,請查照並轉知所轄(屬)相關事業單位或公共工程承攬人

  • 發布單位:動物保護處
  • 資料提供單位:農業局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25條規定,雇主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處所作業,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有困難,且張掛安全網或使用安全帶亦有困難時,得依國際標準ISO22846系列或與其同等標準之規定,採取繩索作業。
二、鑑於使用繩索從事特殊作業之人員需運用專業技術移動至高風險、高危害之特定工作場所,稍有不慎易發生墜落、物體飛落等災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訂定「繩索作業安全指引」及繩索作業計畫書,協助事業單位瞭解從事繩索作業之人員應具備知能及應使用之相關安全防護設備,以確保繩索作業安全,保障工作者安全與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