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民眾多處認養及提高本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以下簡稱園區)混種成犬認養率,本處以行政委託方式,請本市合法立案之獸醫診療機構、特定寵物業者、寵物餐廳、寵物美容業者及寵物用品店辦理園區混種成犬收容及認養,惠請符合資格之業者詳閱申請作業辦法及相關附件並踴躍參與合作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