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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說明:針對近期網路議題有關遊蕩幼年貓隻TNVR絕育與回置問題

  • 發布單位:動物保護處
  • 資料提供單位:農業局

針對近期網路議題有關遊蕩幼年貓隻TNVR絕育與回置問題,本處說明如下:
一、本處業於112年6月8日召集桃園市獸醫師公會研討TNVR幼貓絕育標準之評定進行討論。會中決議幼貓絕育以4月齡以上,體重須達1.5公斤以上為絕育標準。回置天數以公貓3天,母貓5天為基本原則。
二、針對回置問題,未來本處將強化執行「原地回置」。若經評估原地回置確有其困難(如路殺、毒殺等高發區域),則需另覓適宜回置處(如:周圍環境是否安全及是否有餵養人等),以符合動物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