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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桃園市口罩政策執行原則

  • 發布單位:動物檢診課
  • 資料提供單位:農業局

一、出入醫療照顧機構及大眾運輸,現行已有規範,進入者須戴口罩,貫徹執行。
二、其餘場所:
(一)室內:入口要求主管機關或主辦單位執行戴口罩政策,如不配合者予以輔導,禁止進入室內。
(二)戶外:主管機關或主辦單位先加強宣導及勸導戴口罩,並於現場輔導民眾戴口罩。
三、即日起加強宣導,並自8月24日起稽查,如有輔導後仍不遵行者,視情節予以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