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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109年第1次送養志工招募

  • 發布單位:動物管制課
  • 資料提供單位:農業局


一、 招募宗旨:
(一) 舉辦及推廣送養活動、本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簡稱園區)之介紹宣導等工作。
(二) 運用社會人力資源、提供民眾參與公益,奉獻愛心之管道。
二、 招募條件:
(一) 年滿18歲以上。
(二) 高中職畢業以上學歷。
(三) 喜愛動物、溫和有禮、富有愛心、耐心、正義感及服務熱誠。
(四) 能配合動保處指揮調度協助辦理例行性及非例行性送養活動相關工作。
(五) 能配合參加完成志工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
(六) 具動物保護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錄取。
三、 招募名額:預計招募50名。
四、 服務內容:
(一) 服務時間: 每週三上午11:00至下午15:30(每月至少服務4小時)
(二) 工作內容: 舉辦及推廣送養活動、介紹宣導本市園區、協助攝影或錄影服務。
(三) 備註:
1. 志工拍照及攝影須經機關同意始得用於公開網站平台或平面媒體。
2. 每週三之認養活動於家樂福舉辦,地點公告於本處最新消息。
3. 非例行性送養活動之時間地點公告於本處最新消息。
五、 相關訓練:
(一) 資格訓練:完成下列訓練並取得證書,並經本處審核通過始具志工資格。
1、 基礎訓練:取得臺北e大線上課程:﹝志願服務﹞志工基礎教育訓練6小時版,並下載檔案完訓證明pdf檔案交給本處。
2、 特殊訓練:參與本處辦理之動物保護相關訓練6小時。
(二) 職能學習:本處視情形辦理相關講習(如服務形象、法治訓練、動物保護觀念、人畜共通傳染病介紹、動物行為訓練等)。
六、 報名資訊:
(一)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9年7月24日止。
(二) 郵寄資料:
1、 報名表正本1份。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請以A4紙張影印於同一面)。
3、 高中職畢業以上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請以A4紙張影印)。
4、 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2張。
5、 6小時基礎訓練完成證明。
(三) 郵寄地址:330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請於信封註明送養志工。
(四) 聯絡電話:03-3326742 #510 趙小姐。
(五) 傳真:03-3395989。
七、 資格審核:報名資料經書面審核通過後,以電子郵件通知特殊訓練相關事宜。
課程表: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RDP6CuVQf0d1W_OHIlZrtSKBDYlkP87/view?usp=sharing
報名表: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fEU67VO5PIrbTWNxQpwL1zNySSe_xd3P/view?usp=sharing
簡章: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gTr6veqSdJTNp4vLIRwSuvreSmwu1Cz-/view?us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