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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誘捕籠借用須知

  • 發布單位:動物管制課
  • 資料提供單位:農業局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1日
發文字號:桃動五字第1090008244號
附件:規定及申請書
訂定「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誘捕籠借用須知」,並自即日生效。
附「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誘捕籠借用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