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展延-申請書注意事項:一、許可證有效期間最長為5年,期滿仍擬繼續販賣者,應於期限屆滿之日前2個月至6個月內,申請核准展延,每次展延期間,不得超過5年;屆期未辦理展延或不准展延者,原許可證失效。二、許可證正面已無欄位可供填寫展延期間者,應依規定一併申請換發許可證。三、許可證遺失者,應依規定一併申請補發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