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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轉讓切結書及代辦委託書與注意事項

  • 發布單位:動物保護課
  • 資料提供單位:農業局

動物保護處-動物保護課


注意事項:
1.原飼主或新飼主其中一人未能到場時,請填妥代辦委託書並簽名,由另一人攜帶到場辦理。
2.請檢附雙方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3.請攜帶欲辦理轉讓之寵物到場。
4.請檢附一年內有效狂犬病疫苗注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