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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登記

  • 發布單位:動物保護處
  • 資料提供單位:農業局

寵物登記
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須建立完整寵物登記管理制度,以落實飼主責任,維護公共衛生安全。由於現今社會安定與經濟的繁榮,民眾過著富足充裕的生活,然而在休閒的日子裡,正享受著飼養寵物(愛犬)的樂趣時,可也別忘了牠正需要一張身份證明,請您依『寵物登記管理辦法』前往寵物登記站(簽約動物醫院)辦理植入晶片、登記等相關手續,更別讓您的寵物在無人(七歲以上者)相伴同之情況下出入公共場所,那可是觸犯了『動物保護法』,任何人見到均可以協助送交動物收容所,飼主不得有異議。飼主更不可以隨意遺棄寵物,那可是會被依『動物保護法』罰鍰哦!基於愛護保護動物的心裏,給予牠舒適安全生活外,更該維護環境清潔與衛生,以維護本市市容整潔。

民眾飼養寵物(愛犬)如未辦理登記者,將依動物保護法第31條第7款 處以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請儘速攜帶犬隻辦理登記!

寵物登記及晶片植入費用如下:

寵物晶片及植入費:300元
寵物登記費:未絕育犬貓0元、已絕育犬貓0元。

寵物登記 貓隻暫不列入強制

農委會正式公告寵物登記範圍,原擬納入強制登記的貓隻,農委會決定比照各國慣例暫不列入。農委會指出,截至目前為止,全球沒有任何國家辦理貓咪登記,主要原因是貓咪習性和狗兒不同,且貓咪飼養數量也不及狗兒普遍。登記制初步實施,希望能優先解決流浪狗問題,因此暫不列入貓咪在內。但飼主若擔心心愛的貓咪走失,最好也趁現在辦理登記,一旦貓咪遺失可便於協尋。

農委會和資策會已完成「寵物登記資訊管理系統」,在寵物辦理登記,完成晶片植入手續後,所有記錄將輸入中央系統,一旦遺失可至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http://www.pet.gov.tw)辦理遺失手續,即可透過各種管道協尋。

農委會表示,除了現有飼養的狗兒外,對新生狗兒,飼主應於寵物出生日起四個月內,檢具飼主身分證明、預防注射證明、寵物晶片、頸牌的成本與植入手續費及登記費的繳費收據,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的民間機構、團體辦理寵物登記。依據「動物保護法」第31條規定,飼主未依「寵物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期限辦理寵物的出生、取得、轉讓、遺失或死亡登記者,將 處以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

辦理 寵物登記 請至各 寵物登記站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