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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12年2月25日免費狂犬病疫苗暨晶片施打活動花絮,感謝市民熱情參與。

  • 發布單位:動物保護課
  • 資料提供單位:農業局

活動花絮:時間:112年2月25日。
地點:桃園市龜山區陸光路79號。
感謝市民熱情參與,攜手打造桃園動物友善城市。

二、狂犬病疫苗宣導:
1.預防狂犬病請遵守二不一要守則:不要棄養家中寵物,不要捕捉或接觸野生動物,要攜帶家中犬貓施打疫苗。
2. 如遭動物抓咬傷,請立即以肥皂及大量清水清洗傷口15分鐘,再用優碘或酒精消毒後儘速就醫,以降低狂犬病感染風險。
3. 預防狂犬病,家中飼養的犬、貓務必每年定期接受動物狂犬病疫苗接種,若飼主沒有每年幫家中寵物完成狂犬病疫苗注射防疫,將會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裁處3萬元以上罰鍰。
4.犬貓完成疫苗注射後,飼主應取得合法開立的狂犬病疫苗預防注射證明書及當年度頸牌,才具有證明效力。
5. 每年的9月28日是世界狂犬病日,依據世界衛生組織資料,全球平均每10分鐘有1人死於狂犬病,該組織籲請各國應重視狂犬病對於人類和動物的影響,國內動物狂犬病風險目前侷限於中、南部及東部山區之野生動物,疫情未擴大,且以鼬獾為主要的感染動物,也未有人類狂犬病病例發生。

三、禁用捕獸夾宣導:
1.禁止使用捕獸夾、金屬套索等陷阱,本處嚴查網路販賣與實體店面販賣,並禁止製造,違者可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五年內再次違反,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