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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誘捕籠借用須知

  • 發布單位:動物管制課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1日

發文字號:桃動五字第1090008244號

附件:規定及申請書

訂定「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誘捕籠借用須知」,並自即日生效。

附「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誘捕籠借用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