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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認養犬貓保險補助申請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或經費用罄提前截止

  • 發布單位:動物保護處
  • 聯絡人:曾宇靚
  • 資料提供單位:農業局

    113年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認養犬貓保險補助申請自1月1日起開始辦理,補助款核發金額:犬貓每隻新臺幣1,500元整。犬貓保險補助費預算有限,本補助款係屬鼓勵性質,故超過之額度則不予以補助;若低於補助費用則核實支付。本補助適用日期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或經費用罄止。

     凡向本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認養犬貓且尚在補助款申請期限並符合下列2項條件者可進行申請費用補助:

  1. 逾退回期限(超過30日,認養當日為起始日)且飼主自行投保之保單已經生效。
  2. 保險保障內容須含有醫療保障(門診、住院、手術)或喪葬補助。

     符合條件者,請填寫「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認養犬貓保險補助款申請證明書」和「領據」(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存摺封面影本)並檢附應備資料(請詳閱參考申請證明書背面之113年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認養犬貓保險補助款申請須知第七點),完成後請於退回期限隔日起60日內掛號寄出或親送至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


    有關補助款申請證明書(含範例)及申請流程圖請參考附件。